誰說馬英九一個人沒辦法賣台?西藏的國家主權,就是斷送在一紙「和平協議」之下。
十四世達賴喇嘛在流亡至印度穆蘇里這段期間,國際法學家委會審閱了本世紀初期和西藏有關的條約,結論是西藏是擁有權主權的國家,事實上和法律上都獨立於中國。
以此為基礎, 委員會研究了中國強迫西藏簽署的「十七點和平協議」。從文字上來說,西藏簽署此協議時已讓渡主權。縱使西藏可以爭論,當時西藏的代表是在人身安全受威脅,且中國還威脅要對西藏採取更多軍事行動才簽署的。但國際間舉例對西藏和平協議的認定說法,壓迫下簽署的條約不一定無效力,例如戰爭結束時,戰敗一方都是被迫簽署條約的。
以上摘錄自「我的土地,我的人民」一書,作者「十四世達賴喇嘛.丹增嘉措」。